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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装修合同时要注意陷阱--太原室内设计学校

来源:太原慧丰室内设计学校 发布时间:2011/11/30 11:54:00

装修过程中有陷阱,装修合同中也有陷阱,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而一旦发现合同的问题,建议立即终止与这样的装修公司的合作。
以下由太原室内设计学校--慧丰室内设计整理编辑
陷阱一:混淆概念
在合同里,装修公司要注明“资质等级”,有些装修公司将建委的“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混为一谈,或者利用其他公司的资质证书来蒙骗消费者。
陷阱二:明知故“漏”
建设部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已经规定:进入小区承接家庭装修的装修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现在小区内的一些施工队伍是在有资质的公司下的,也就是公司并不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和服务负责。
而在合同中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一项中,有“委托代理人”一栏。有些装修公司属、承包企业,却故意漏写“委托代理人”一栏,也不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出现问题后推卸责任。一旦装修期间或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另外,一些不的装修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装修方案时,仅仅是口头介绍,这很容易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矛盾,消费者又无据可依。通常装修公司应提供一张平面户型图;两张效果图(一般为主卧室和客厅);如果有吊顶这一项,还应提供顶面图;一张水电路改造图;有木工制作的还应提供具体项目的施工图,复杂工程的应该有节点图。在施工图纸中应该标明所使用的材料,以便和报价相对应。
陷阱三:故意埋伏笔
一些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的不内行,特别拟制了一些不具体或可做多种解释的条款。如很多装修合同上都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家装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材料。
但实际上,这种“相同材料”却可有多种解释:是同质量的、同品牌的,还是同价格的均没有写明,弄假空间非常大。
看清楚条文再签合同
装修者首先要做的是核实装饰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档案资料,防止一些冒名公司和“游击队”假借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欺骗消费者。
另外,还要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主要包括:施工的项目、尺寸、用材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具体的施工工艺和工序等,同时要附上相应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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